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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包工头”拉下水的校长

——滁州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原校长吕永刚受贿案警示(上)

2013年1月21日,滁州市纪委对原滁州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现滁州市机械电子工程学校)工程建设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初核,原一职高校长、书记,时任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滁州分校党委副书记吕永刚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逐步浮出了水面。

2013年9月12日,滁州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吕永刚严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

2014年5月21日,吕永刚犯受贿罪被南谯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没收财产8万元,其违法所得106.3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无视规定,拆解工程规避招投标

滁州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国家级森林公园琅琊山东麓,是隶属于滁州市教育局的全国首批国家级重点职业中学,是安徽省重点建设十所中等职业学校之一。学校分为南北两个校区,校园占地140亩,建筑面积5万余平方米。自1979年创办以来,学校坚持面向市场办职教,主动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调整自身的专业设置,为地方经济发展输送了大批实用型的技术工人和人才,期间,学校的规模建设和各项硬件建设也获得了长足发展。

2005年4月,吕永刚就任滁州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校长,至2011年4月期满,后转任该校书记,其后于2012年2月调任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滁州分校党委委员、副书记。吕永刚违纪违法行为主要集中于他任职一职高校长期间。在这段时间里,他采取拆解工程、规避招投标的方式,利用滁州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的维修及新校区附属工程、绿化等工程项目,大肆收取贿赂。

吕永刚任一职高校长期间,滁州一职高集中建设了南校区二期工程。据了解,当时开工建设的二期工程,包括拥有8000平米,投资1200万元的科技楼、校园周边的20亩地拆迁和两栋教学楼。

如此大的工程,一切都是按照招投标有序进行的。

但主体工程完工后,南小区绿化带和两栋新教学楼的给、排水系统;科技楼北侧广场及铺装工程;校区教学楼办公室装修、水电维修等10项零星工程,吕永刚一手遮天,无视滁州市教育局招投标规定,私自让给滁州市某建筑安装公司陈某某承揽。

对此,吕永刚在接受调查时辩称:“因为当时一职高没有钱,相关工程都是一小块一小块做的,而且招标也需要钱,没想到最后累积起来会有这么大的数额。”

其实,滁州市教育局2004《滁州市市直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2009年市直学校零星工程和校舍维修管理办法》早已下发,并要求有关部门严格实施。对于这些规定,吕永刚是清楚的。但他只是口头向教育局领导汇报了学校基建的基本情况,更没有书面报告进行请示批准。至于工程量多少,工程价款多少,由什么人来施工,他却没有汇报,掩盖了下来。

据学校知情人反映,“吕校长在开校长办公会议的时候,安排需要做哪些事情,我们就做。一职高的零星工程一直都有滁州市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陈某某来做。一般来说,只要安排了实施什么零星工程,也不用研究由谁来承接,就直接让陈某某来做的。”这些维护和维修工程,“虽然签订了合同,但没有确定工程款,都事后再行审计结算。”这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就是工程报价过高。一方面学校资金困难,一方面工程造价虚高,在后期兑付工程款的时候,就发生了困难。及至吕永刚由校长改任书记,这些工程款都没能付清。

吕永刚的继任校长无法解决学校在工程款结算的困难,也使得吕永刚的违纪违法问题暴露出来。

滁州市纪委在接到市教育工委请求调查一职高工程建设中违纪违法问题后,即派人展开了调查,根据初查结果,将吕永刚重点纳入调查视线,并按程序经批准对吕予以“双规”。随着调查的深入,吕永刚违法违纪问题逐一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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