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40岁,是凤阳县府城镇城郊某村的村民。今年9月6日凌晨1时许,其伙同他人在蚌埠市淮上区某小区盗得雅马哈摩托车一辆,价值数千元。案发后2名嫌疑人潜逃,王某某被蚌埠警方网上追逃。
11月11日上午,凤阳县公安局情报大队获得信息,王某某入住县汽车站附近的一家旅社。凤阳警方随即安排警力,对旅社进行严密布控。11月13日中午12时许,民警在旅社将王某某控制,同时现场缴获其作案使用手机2部、作案工具十余件。
经查,2005年10月至2010年4月,王某某流窜于江苏省南通市的多个乡镇,大肆盗窃摩托车、电瓶车和自行车,曾经4次被抓获,分别被劳动教养过一年、半年和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拘役3个月。其出狱后不思悔改,最近两年又先后被天长市、来安县和明光市警方打击处理过。 11月15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被移交蚌埠市警方押回审理。

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