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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天长:女子醉酒被人非礼

滁州在线讯违背女子意愿,利用女子醉酒之机与其发生性关系。近日,天长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三年零七个月。

据了解,今年7月4日晚,徐某将网友张某先后带至天长市某饭店、酒吧喝酒。因贪念张某美色,想与其发生发生性关系,徐某指使朋友购买药物,伺机让张某服下。当日23时许,徐某乘张某酒后神志不清,将她带到某酒店与其发生了性关系。次日凌晨,张某酒醒后呼救报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行为构成强奸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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