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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男子驾驶别克来滁专撬豪车

自制开锁工具,合伙盗窃豪华车内财物,连续作案后销赃。经南谯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分别以盗窃罪判处陶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判处袁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判处谷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陶某、袁某均是80后舒城籍男子,年轻体壮却好逸恶劳。去年2月,两人预谋以撬开他人车门或车厢的方式实施盗窃,驾驶牌照为苏EK7***的别克轿车窜至滁州市老全椒路附近,用自制工具将王某停放在路边的雪佛兰轿车后备箱撬开,盗走两瓶五粮液酒、一台惠普笔记本电脑及一个金利来男包。随后,两人又窜至凤凰西路,用同样方法分别将赵某奥迪车内的联想笔记本电脑和程某别克车内的现金800元盗走。最后低价卖给明知是赃物而予以收购的谷某。去年3月18日,陶某、袁某、谷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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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滁州 110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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