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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了人竟开溜,肇事司机九宗“罪”

此人驾驶证已记51分,还将面临罚款9600元、拘留10日的严厉处罚

男子驾车撞人之后溜之大吉,原来他身上的违法行为着实不少——超速100%、酒驾、假车牌、假行驶证、假保险标志、假年检标志、销毁车架号、打磨发动机号、肇事逃逸。近日,这名“牛气冲天”的违法司机,被天长市交警大队“拿”下。

肇事逃逸,男子落网

当天下午14时10分许,天长市沃公祠路段,发生一起交通意外。一名老人被一辆黑色轿车刮倒,让人吃惊的是,肇事轿车不管不问,一溜烟地逃之夭夭。好在老人神志清醒,记下车牌号数字为“35***”,并拨打110报了警。

天长市交警大队接到报警迅速赶到,对事故现场进行排查,并且走访周围群众了解案情。根据老人提供的车牌数字,警方确认该车牌照为“沪C35***”,是一辆黑色奥迪轿车。

然而,当民警查询该车号牌时,却发现车牌与车型不相符,这样的结果让民警一筹莫展。民警没有气馁,从沿途监控的蛛丝马迹中,确定该车驶入当地天发广场。民警立即赶赴天发广场,很快将该辆车查获,并将驾驶员陈某带回调查。

劣迹斑斑,被处拘留

警方查明,陈某是天长市人,今年26岁。民警很快发现,陈某身上可谓“劣迹斑斑”。2013年5月20日,在一处限速60公里/小时的路段中,他驾车的行驶速度,竟然达到126公里/小时,超速达到100%以上;2014年4月21日,天长市交警曾查处陈某酒后驾驶假牌车辆;驾驶证已累计被记27分。

随后,民警对陈某所驾车辆进行检查,结果发现该车行驶证系伪造,且车架号被切割,发动机号也被打磨一空,就连保险标志、年检标志也全部是伪造的。

民警告诉记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陈某将被处以记24分、罚款9600元、拘留10日的严厉处罚。这意味着,陈某驾驶证将被记51分。

肇事车辆被警方暂扣。徐新思 张金敏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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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滁州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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