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在线讯近日,凤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王某从执行法官手中拿到了拖欠其一年之久的赔偿款。在这起执行案件中,凤阳法院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赵某及时“亮剑”,果断采取强制措施,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权威,维护了弱势群体的正当权益。
2014年1月,王某诉赵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经凤阳县人民法院判决,依法判处赵某赔偿王某30000元。然而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赵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做其思想工作,希望赵某能主动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但赵某要么避而不见,要么态度强硬地拒绝履行。王某本人患有残疾,身处困境的他无时无刻都在触动着执行法官的正义感和责任感。凤阳法院高度重视此案,决定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赵某果断处置,依法对其司法拘留。
在拘留所,执行法官明确告诉赵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不仅可以司法拘留,根据情节轻重还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法律的巨大威慑力面前,赵某一改往常的消极态度,积极打电话筹钱,于当日履行完毕,该案全部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