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机器时,不慎将右手食指碾压至粉碎性骨折,家住汊河镇相官村的女工刘某在工作时遭遇“飞来横祸”,经鉴定为十级劳动能力障碍。她多次找到工厂,但双方在工伤赔偿金额上产生严重分歧,对方态度强硬,最后置之不理。
“我的食指受伤,很长一段时间不能工作。我要求工厂赔偿我30000元,但厂里只同意给我8000元。”坐在汊河司法所办公室里的刘某一脸焦急。司法所工作人员一面宽慰刘某,一面认真翻阅她的工伤认定书及劳动能力鉴定书,认真核算后,告知刘某:“你主张的30000元赔偿是低于正常的赔偿标准,完全可以得到法律支持,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获赔。”
随后,工作人员与该企业负责人取得联系,希望能协商解决纠纷,但厂方坚持最多只赔偿12000元。得知厂方的态度后,刘某再次紧张起来:“我不想打官司,我的手受伤不能工作,如果再花几千块钱请律师打官司,我负担不起。”“别担心,司法所会为你提供法律援助,为你去申请和参与劳动仲裁,不需要你花钱请律师。”刘某听闻连连道谢。
最终,汊河司法所帮助刘某申请了法律援助,并向来安县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了劳动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日前,用工单位一次性赔偿刘某各项损失共计35000元,并于调解当日一次性付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