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1-17
王图强同志任市委秘书长,免去其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职务;
免去何希勇同志的市委秘书长职务;
卓海燕同志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管理局)局长;
免去冉家政同志的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贾培洋同志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朱幸勤同志的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国石同志的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宗教事务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免去吕永红同志的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高志友同志的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汪松涛同志任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党组成员;
张家玉同志挂职任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免去朱林同志的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刘丽华同志挂职任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
张秀明同志挂职任市琅琊山风景名胜区(琅琊山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副主任、党委委员,免去其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郑国胜同志挂职任市琅琊山风景名胜区(琅琊山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副主任、党委委员,时间一年;
周仁君同志任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副县级)、党工委委员(名列张亚同志之后);
张海涛同志任苏滁现代产业园党政办公室(社会事业局、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局长)(副县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调研员职务;
免去杜永珍同志的苏滁现代产业园财政局局长职务;
许芳同志任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党组成员,免去其市琅琊山风景名胜区(琅琊山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副主任、党委委员职务;
朱荣、章勤惠同志任市妇女联合会兼职副主席;
免去高春芳同志的市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职务,不再提名为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候选人;
王玫同志任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免去其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党委委员职务;
李爱国同志任来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名列焦义朝同志之后);
刘东同志任来安县委常委(名列张亚滨同志之后),免去其来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凌文东同志任来安县委常委(名列刘东同志之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免去其市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市委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姚志江同志的中共来安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史新荣同志任中共南谯区委常委(名列陈东风同志之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名列姚志同志之后),免去其市政府副秘书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张秀山同志的中共南谯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沙河镇党委书记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