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网讯 12月4日下午,滁州在线网友、滁州手机报读者代表一行10余人来到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开放日活动。读者网友们旁听了明光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等四人贩卖、运输毒品一案的宣判,听取了市中院通报近期典型毒品犯罪案件审理情况,还见证了市中院14位初任法官在国旗前的宣誓。大家纷纷表示此次活动内容丰富、意义深远,深刻感受了法律的庄严神圣。
在庭审宣判中,滁州市中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等四人贩卖、运输毒品达9000克,罪行及其严重,属重大毒品犯罪案件。被告人王某某和陈某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李某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张某某(女)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宣判后,王某某、陈某某和张某某当庭表示不服要求上诉,目前案件正在二审中。庭审结束后,网友读者们听取了滁州中院法官集中通报近期毒品案件审理情况,并接受滁州中院赠送的全民普法宣传读本。
今天(12月4日)还是首个国家宪法日,在网友及媒体记者的见证下,14位初任法官向国旗宣誓,弘扬宪法精神,增强青年干警职业责任感、荣誉感和使命感。
市中院通报近期典型毒品犯罪案件审理情况


14位初任法官向国旗宣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