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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2014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健全惩防腐败体系为主线,聚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即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聚力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持续反四风,大力反腐败,既推动了纪检监察机关回归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又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两个责任”筑牢惩防“篱笆”

——去年1到12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4226件(次),立案94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39人(县处级干部19人),移送司法机关79人(县处级6人)。

去年,我市查处了多起违纪违法案件,从中吸取教训,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2013-2017年惩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我市实施办法,并以落实“两个责任”为引领,统筹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惩治等工作,既严惩了腐败分子,又警示了党员干部。

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明确了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以及班子成员共18条主体责任和9项配套制度,明确了纪委(纪检组)6条监督责任和8项配套制度,并通过召开会议、开辟专栏、举行访谈和建立实施《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制度》等加以部署和推进,强化认识,硬化举措。

同时,狠抓违纪违法案件查处,一系列“打虎拍蝇”的举措铁腕治贪惩腐,彰显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有腐必反、绝不手软的坚定决心。1至12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4226件(次),同比增长48.5%;立案942件(县处级16件),同比增长40.8%;党纪政纪处分939人(县处级19人);移送司法机关79人(县处级6人)。

其中,市纪委监察局严肃查处了市重点局原副局长刘波、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原处长童理久等严重违法违纪案件;查处了市教育系统和公路治超系统等腐败窝案、串案,特别是在教育系统案件中,除严肃查处了高建、吕永刚等县处级领导干部案件,还责令琅琊、南谯两区处理相关责任人30余名;在公路治超系统案件中,除将市公路直属分局所属滁东、二郎、滁北三个治超检查站涉嫌违法违纪的15人全部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还责令40余人主动到案自首;在开发区系统案件中,先后查处了南谯、琅琊等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张思军、邓元松、王毓松等违纪违法问题,并将其案情和悔过书整理印发,加强警示教育。

“三转”力促回归主业主责

——梳理委局机关和领导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148个,退出和取消127个;将纪检监察室由原来的2个增加到5个;明确纪委书记“四个不直接参与”。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要求,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这既对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也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指明了方向。去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强力推进“三转”,力促纪检监察机关回归党章赋予的“三项主要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以及《行政监察法》赋予的法定职责。

在转职能抓主业上,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共梳理出委局机关和领导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148个,退出和取消127个,保留21个;调整内设机构,将纪检监察室由原来的2个增加到5个,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进一步向执纪监督问责一线倾斜,调整后直接从事执纪监督的机构和人员数分别占总数的71.4%和78.9%;明确纪委书记“四个不直接参与”,规定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得直接参与征地拆迁、招商引资、招投标、计划生育等与纪检监察无直接关系的工作;转方式履主责上,改变过去直接参与经济建设的做法,变“先锋”为“监军”,从四面出击、包打天下到术业专攻、抓主抓重;转作风强主力上,坚持正人先正己,实施“带案下访、公开接访,纪委书记接访日、机关开放日,新闻发布会、为官不为座谈会”等八项活动,开门纳谏查不足,对照检查抓整改。

监督磨利剑,常态反“四风”

——去年1—12月,全市共成立检查组52个,开展明查暗访257次,检查单位491个次、酒店165个次、商场超市79家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41起,通报11次,处理10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6人。

去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健全落实“八项规定”、反“四风”常态化机制,紧盯党员领导干部和关键场所,紧抓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明查暗访、交叉互查。1-12月,全市共成立检查组52个,开展明查暗访257次,检查单位491个次、酒店165个次、商场超市79家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41起,通报11次,处理10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6人。特别是严肃查处了央视曝光的我市城管执法局等有关单位“打年盹儿”情况;查处了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收集各方面案例,编发万余册《滁州市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手册》,以身边的事警示身边的人。深入开展反“小四风”行动,组织开展“吃喝风、红包风”等专项治理,有21人主动上缴廉政账户20余万元,近4万名党员干部作出反对吃喝风、“红包”风公开承诺。

继续组织开展好会员卡清退、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党员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问题、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四项专项清理工作。组织对8个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对本单位及所属二级机构除阳光工资以外违规发放的奖金和补助进行清理整顿,共清理整顿5类117个违规项目。督促各职能部门深入整治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查处涉及征地拆迁、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62件,给予党政纪处理45人。

源头抓教育,严防“灯下黑”

——去年,我市开展纪检监察作风专项巡察工作,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监督管理办法》,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

把牢思想关是对腐败最根本最有效的预防,2014年,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教育监督,源头防腐工作扎实开展。我市定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组织召开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主体责任集体谈话会议。一年中,全市各级党政负责人讲廉政党课420余人(次),举办各级各类廉政教育培训班32期。4000多名党员干部先后到新建成的“滁州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接受警示教育。8家单位被授予全省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1家单位被授予省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标兵)单位,命名授牌17家市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围绕执行民主生活会、“三谈两述一审计”、干部选拔任用听取纪委意见等加强监督检查,共对22名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169名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对65名拟提拔重用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鉴定,对16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自觉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率先完成办公用房、“小四风”等问题专项清理;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增强干部队伍生机和活力;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开展纪检监察作风专项巡察工作,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内部监督,严防“灯下黑”。通过严格教育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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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huh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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