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蚌埠市纪委获悉,1—2月份,蚌埠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个,处理相关违纪人员1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其中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7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3起,大办婚嫁喜庆1起。
蚌埠元旦春节期间12人因违反“八项规定”被查处
记者从蚌埠市纪委获悉,1—2月份,蚌埠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个,处理相关违纪人员1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其中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7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3起,大办婚嫁喜庆1起。
据悉,蚌埠市纪委采取随机调取行车记录的方式,查取元旦假期期间全市公务用车通行记录4251条,核查确认公车72辆。经逐车核查,共查处违规使用公务用车4辆,处理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2名驾驶员被解聘。
蚌埠市纪委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联合商务、工商质监及食药监等部门,组织暗访组,深入超市、商场暗访公款购买购物卡情况,通过调取酒店订餐记录对公款大吃大喝进行监督。联合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抽查部分市直单位节日期间车辆封存情况。组织暗访组,随机抽查旅游景点、酒店及商场门口公车有无停放情况。
蚌埠市还组织暗访组,采取突击检查、现场抓拍、模拟办事等方式,在春节前对县区机关、乡镇和基层站所进行两轮暗访,查处相关问题13个,处理责任人23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 市场星报记者 王旭东 赵汗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