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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法修改已启动,“保障好农村妇女权益”

刘振伟说,《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12年来,为保障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提供了法律保障。 程艺辉 澎湃资料

《农村土地承包法》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计划,修改工作已经启动。

3月10日,在全国人大专委会负责人答记者问上,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透露了上述消息。

现行《农村土地承包法》于2003年开始实施,刘振伟说,该部法律实施12年来,为保障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提供了法律保障。

但也是在同时期,国内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快速推进,两亿七千多万农村劳动力到城镇就业,各种新型经营主体,像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大量涌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速度加快。

基于上述情况,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已发生变化,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势在必行。

刘振伟对外透露,此次修法,就是按照中央提出的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决策,把这些决策转化为法律规范,使农村土地承包制度与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相适应。刘振伟强调,此次修法的主要目的是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包括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能。

刘振伟说,土地承包法修改时将主要考虑如下内容:

一、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赋予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的权能,农民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也可以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二、界定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保权,以及土地经营权之间的权利关系;

三、不能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一个前置条件;

四、建立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准入和监管制度;

五、保障好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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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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