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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与法院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滁州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由滁州市人民政府依法组建,经安徽省司法厅批准登记的仲裁机构。滁州仲裁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滁州仲裁委员会聘请了法律、工商、经贸、科技、金融、房地产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担任仲裁员。

滁州仲裁委员会的职能是:依法受理国内、涉外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保险合同、技术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等)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包括合伙、联营、知识产权等)。

滁州仲裁委员会按当事人签订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依法独立地受理各类案件,不受地域和级别管辖限制。双方当事人选择本仲裁委员会仲裁后,人民法院依法不得再受理。本仲裁委员会由当事人自主选择仲裁员,以不公开审理、保守当事人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为原则,所作出的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即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滁州仲裁委员会将依照仲裁法和本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公正、快捷地解决各类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竭诚欢迎广大企事业单位、各类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前来滁州仲裁委员会咨询、解决各类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仲裁小知识:

1.什么是仲裁?

仲裁是指争议双方当事人按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会以第三者的身份对争议的事实和权利义务做出判断和裁决,当事人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制度。

2.哪些案件可以申请仲裁?

《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仲裁法》第三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仲裁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另行规定。

3.仲裁具体有什么法律效力?

根据《仲裁法》规定,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裁决书、调解书与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裁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意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同时,根据《仲裁法》规定,如果当事人不自动履行裁决书或调解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4.仲裁与诉讼相比,有哪些特点?

仲裁与诉讼相比,有很多相似之处,但也有其特点,主要表现在“四性”:

(1)自主性。充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如自主选择仲裁机构,有权选择仲裁员,可以要求不开庭审理,可以经双方协议在裁决书上不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等等。

(2)不公开性。仲裁不公开进行,有利于保守商业秘密和商业信誉,既解决争议又尽可能做到不伤感情。

(3)便捷性。程序简便,方式灵活。审理案件一般不超过4个月。案情明了、简单的,可以通过速裁方式解决。实行一裁终局制度,省时省力。

(4)专业性。仲裁员由各方面专家组成,专家仲裁员既具社会威望,又具专业知识,熟悉法律规范,审理案件更具权威性和说服力。

5.仲裁协议是什么?如何拟定?

仲裁协定是指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将已经发生或将来可能发生的一定的实体法律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和其他以书面形式达成的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是提交仲裁的前置条件。

6.仲裁管辖有哪些规定?

仲裁案件的管辖与诉讼案件的管辖有很大区别。诉讼案件管辖实行严格的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其管辖要受案件标的额、原被告住所地等各种因素制约。

《仲裁法》规定,仲裁案件不受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约束,即仲裁案件不论标的额大小,不论当事人及其民商事行为发生在什么地方,都可自行约定在全国任一仲裁委员会仲裁。

7.申请仲裁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1)有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书面协议。它是申请仲裁的前提条件。仲裁协议应采用明确的、不含糊的表达方式,以免引起歧义。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指申请人请求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程序解决与被申请人之间什么纠纷,有什么具体要求。申请人在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还必须提供申请仲裁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即申请仲裁的事项只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滁州仲裁委员会温馨提示】

如双方当事人愿意选择仲裁方式解决争议,请按以下方式签订仲裁协议示范文本:

一、 合同中争议解决条款:

“因履行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滁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单独签订的仲裁协议:

经双方协商一致,愿意将……争议提交滁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滁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政务新区西楼216室

立案咨询电话:0550-3025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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