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昨天上午,滁城南谯路与琅琊路交口处一广场上,30多个政府部门、大型公用企事业单位开展宣传活动。为更加贴近基层、贴近市民、贴近生活,活动现场没有主席台,也没有开幕式和领导讲话。
除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职能部门外,记者欣喜地发现,社会志愿者、银行等“新鲜力量”加入了现场宣传的队伍中,契合了今年“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的年主题。
社会志愿者活跃
早晨8点多,广场上30多家单位的展台刚搭好,便吸引了不少市民驻足,特别是市工商局现场设立的法律法规宣传台、真假商品辨别台、12315消费投诉台前,市民络绎不绝。
在12315消费投诉台前,第一个来投诉的是一对老夫妻俩。“我们家的电话,一到夜里就接到骚扰电话,说是让我们接传真,”大爷抱怨说,可是来电显示上又没有号码,找了电话运行商,说是让我们自己找总部,“我们都70多岁了,哪有能力去北京找,只好等3月15日这天来投诉。这被骚扰的日子啥时是个头?”
现场负责记录的是两个年轻的女孩,肩上斜挎着一条写着志愿者的红色彩带。“听到消费者有那么多烦恼,商家不愿意处理,挺气愤的。”志愿者韩伟伟告诉记者,自己是滁州学院大一的学生,第一次参与“3·15”广场宣传,虽然只是记录投诉,但感觉自己的工作特别重要,既帮助了别人,又能学到很多的法律知识。
“请拿份消费维权方面的宣传材料。”在市工商局展台前,7个小朋友每人捧着一叠材料,挨个向过往市民散发。一看到是孩子发的,路人纷纷伸手接过来。据现场一位负责的老师说,他们是团市委志愿者队伍中的小小志愿者,从幼儿园到小学三年级不等,第一次参与“3·15”广场宣传,对他们的人生也是一种历练。
多部门首次加盟
记者在广场上转了一圈看见,物价、质监、供电、燃气等单位均在现场开展宣传。市烟草专卖局展台前摆放了不少假烟,专门教市民如何辨别真假。“通过放大镜能看到斑点和条纹,”一位工作人员先让记者通过放大镜看假烟的壳,而通过放大镜看真烟,印刷很清晰,没有条纹、斑点。他告诉记者,真假烟外包装印刷也不同,真烟都很清晰,没有晕染的痕迹,假烟则做不到。
跑工商口已有十年的记者,每年都参加广场宣传活动,而这次发现了一些“新部门”。“如果收到假币,要及时交到商业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滁州支行的展台前,几位工作人员一边教市民如何辨别人民币,一边介绍银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
市消协秘书长唐凤阳对记者说,按照新《消法》,将金融行业纳入了消费维权的部门中来,因此,人民银行滁州支行也是首次加入现场宣传。此次广场宣传涉及的领域比往年更宽,除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常务理事单位外,人民银行、消防、交通等部门也首次加入,体现了一个携手共治的氛围。
新《消法》咨询火热
新《消法》实施一年以来,对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力度更大,涉及面更广,然而消费者因为对新法了解不够,仍然处于弱势地位。因此,新《消法》的宣传成为一大热点。“在一个神奇减肥专柜,消费者咨询:‘这是什么配方?’经营者回答:‘保密!’原来这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啊!”一位市民拿着新《消法》宣传教育漫画读本津津有味地读着,看到里面宣传的内容感觉恍然大悟。
据介绍,发生消费纠纷没有工商部门介入,双方自行调解的话,消费者因为不懂法,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就会吃亏。比如今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中,就有一例:消费者在超市购物被商家多收了10元,通常来说,消费者要求商家退还10元即可,可按照新《消法》属于消费欺诈,则可以要求三倍赔偿。经调解,消费者最终获得500元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