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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日报】庭中审教结合 庭后回访帮教

【事件回放】

今年初,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在该市第四中学举行了一场模拟审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庭活动,在校园内引起很大反响,让更多的师生和家长关注这一问题。资料显示,未成年人犯罪占全部刑事案件的比例逐年上升,家庭、学校、社会教育不到位成为诱因。

琅琊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少年法庭主审法官曹静平:

从2009年到2014年,我院共审理122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及200多名未成年少年。这些少年罪犯的身后,折射的是家庭、学校等教育因素的缺失,值得每一位家长、每一所学校的教育者警醒。

犯罪的未成年人文化程度普遍较低,且单亲家庭居多,法律意识淡薄或者辍学在家无事可做,游手好闲,喜交不良朋友,喜欢聚群结伙,在相互的不良影响中很容易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未成年人案件,一般以盗窃罪、寻衅滋事罪居多。在我们审理的案件中,表现尤为突出的是共同犯罪和连续犯罪。而且他们一次犯罪得逞尝到甜头后,往往会一发不可收拾,连续作案多次。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犯罪的未成年人有近乎一半的家庭或是父母离异,或是无人看管。未成年人具有较强的叛逆心理,不再满足甚至反感家长的保护;因为缺乏职业技能,在社会又难以立足。这些孩子正处于成长的关键期却脱离了家庭、学校和工作场所的管束,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中自然会成为犯罪的易感人群。有的家长对孩子过分溺爱,使得孩子养成了自私、任性的性格,缺少行为准则和社会道德。一些“少年犯”还是老师眼里的“问题学生”,成绩较差,缺少老师的关爱和关注。

为了防止未成年人连续犯罪,我们法庭在庭前开展全面调查,了解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及心理活动;庭中注重审教结合,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促其悔过自新;庭后做好帮教和回访,通过谈心交流,促使犯错的少年重新融入社会。我们还与心理咨询机构签订协议,对涉案的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庭审前和判决后的心理辅导,使未成年被告人克服恐慌,消除其对未来的失望情绪。

我希望,对于犯罪的未成年人,法庭能实行“判前体验”,即安排他们进看守所参观等体验,让其不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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