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来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商事制度登记改革要求,截至2月底,全县新增企业59家,同比增长68.57%。
该县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度,除特定行业外,取消其他各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律不将注册资本实缴或提供验资报告作为行政审批和行业准入条件,并实行企业名称登记改革,允许企业自主选择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允许根据经营范围自主选择名称的行业表述,企业名称登记和设立登记可一并办理。
推行“先照后证”制度,进一步清理商事登记前置审批项目,实施商事主体登记与经营项目审批分离,商事主体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性生产经营活动。
此外,还积极推进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的登记管理制度,允许市场主体在住所以外设立不需前置许可的经营场所,在同一楼宇或同一市场内开设分支机构的,不再需要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只需到窗口备案即可。
突破一个地址只能登记一家市场主体限制,凡能有效划分区间的同一地址,可登记为多家市场主体的住所,从而更有效合理地利用资源,解决市场主体经营用房紧张的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