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央行二套房贷首付政策回顾:
2007年12月:央行出台二套房认定标准,以家庭为单位,首付最少4成,利率1.1倍。
2008年:政府出手救市,二套房贷政策形同虚设。
2009年下半年:重申首付最低4成,利率1.1倍。
2010年9月:央行发文要求严格执行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成,利率不低于基准的1.1倍。
2011年1月:“国八条”出台,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成,利率不低于基准的1.1倍。
2015年3月30日:央行发文,二套房商贷首付比例降至4成,公积金首套首付降至2成,贷款结清二套房首付降至3成。
历年营业税政策调整回顾:
2005年5月11日,相关部委发文宣布2005年6月1日起,国家将调整住房转让营业税收,个人购买住宅不足2年转手的,将按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超过2年的普通住宅在销售时免营业税,而非普通住宅仍按差额征税。
2006年5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意见》指出,为进一步抑制投机和投资性购房需求,从2006年6月1日起,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2009年(2008年金融危机 5年改为2年):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010年(遏制楼市投机 2年恢复至5年):温家宝2009年12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完善促进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指出,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
2011年(国八条 ):自2011年1月28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015年3月30日发文:自2015年3月3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