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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美好新滁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获刑七年

滁州网讯 日前,明光市人民法院对滁州市“美好新滁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张某某受贿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八万元,对其退缴的赃款106.6万元予以没收。

经查,2001年至2011年十年间,张某某在任滁州市腰铺镇镇长、镇党委书记、南谯区财政局长、滁州银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滁州市南谯区工业管理委员会主任期间,多次非法收受李某某等11人贿送的现金及购物卡,共计106.6万元,并在工程建设、工程款结算、贷款担保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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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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