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我市近日下发《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健全党建工作考核机制。4月2日上午,我市对市直机关进行党建工作考核进行了培训。
根据考核办法,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党组(党委)重视和加强党建工作情况,完成党建基础工作任务情况,完成年度党建重点工作任务及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情况。考核分为单位自查、述职评议、实地查看、综合评分等环节,采取考核组集中考核的方式,每年度考核一次。同时重视考核结果运用,考核得分按一定比例折算作为市直效能考核中“加强机关党建情况”的考核分值;考核结果将上报市委及有关部门,作为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依据之一,同时将作为评选表彰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将实行重点管理,限期整改的措施,效能考核及领导班子考核均不得评优。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委还成立了高规格的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王图强任组长,市直机关工委和市委组织部相关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