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保障城乡居民利益,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
我市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正加强协调配合,严格按照基础养老金提高的幅度、时间和发放范围要求,认真审核、确定应发人员、补发人员、正常发放人员和相应资金额度,及时申请拨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同时,我市还对适龄参保缴费人员提高缴费补贴。参保缴费设立100-3000元共13个缴费档次,对选择不同缴费档次人员实行梯次补贴,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据悉,此次我市共有63万城乡居民直接受益,补发基础养老金约850.5万元,预计补发基础养老金将于4月底足额发放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