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网讯 记者近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从今年3月1日起,全市失业保险费率统一暂由3%调整为2%,即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费率比原来分别下降0.5个百分点。参保单位已按原费率缴纳3月份失业保险费的,其多缴费用可抵扣次月缴费。据统计,此项调整将惠及全市所有参保单位和21万余名参保职工,预计年可为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减轻缴费负担约5000万元。
据市人社局一相关负责人介绍,失业保险费率下调后将不影响相关待遇水平,失业保险金仍为604.5元每人每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