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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男子非法制造销售商标获刑

滁州网讯 近日,来安县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审结一起非法制造、销售“古井”“宣酒”等酒商标标识案。

自2013年起,滁州市九洲印刷科技有限公司及董某和吴某,非法伪造“口子窖”“古井”等多种商标标识的模板,并大量生产和销售印有注册商标的酒盒、防伪标示等。2014年9月,该公司被依法查获注册商标标识249510件。日前,法院以该公司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罚金30万元。董某、吴某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有期徒刑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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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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