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一起交通意外,两家人上演“全武行”,冲动父亲为帮儿子出气,一拳不但打没了30万,还蹲进了班房。日前,南谯法院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段某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缓刑三年。
去年8月17日晚,段某的儿子小段驾驶摩托车在滁城丰乐大道京华园段与曾某的儿媳李某发生交通事故,致其受伤倒地。闻讯赶来的李某丈夫和曾某情急之下动手打了小段并拔掉摩托车钥匙。吃了亏的小段随即先后打电话给了母亲胡某、父亲段某和堂兄,陆续赶来“架势”的亲友,起先与对方理论,因言语不和双方最终撕扯起来。混战中,段某挥起握有钥匙的拳头向曾某的右眼打去,令其右眼当场血流不止。后经鉴定:曾某右眼损伤程度为重伤。
因为这“冲动”的一拳,段某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段某的家属赔偿了曾某各项经济损失共人民币30多万元。法院审理认为:段某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段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