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滁州新闻 > 正文

滁州全椒:初中学生上课摔伤 校方赔偿

本网讯因体育课从器材上摔伤,初中学生小华(化名)起诉学校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近日,经全椒县人民法院调解,由校方赔偿学生各项损失共计31000元。

小华在全椒县城某中学初三年级读书,去年9月7日下午,小华在上体育课练习双杠时,不慎从器材上摔下受伤,经诊断为左锁骨骨折,构成十级伤残。小华父母认为学校只履行了医保上报销部分医疗费的义务,对未报销的医疗费等没有赔付,于是将孩子就读的中学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小华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53380.52元。

  • 微笑
  • 流汗
  • 难过
  • 羡慕
  • 愤怒
  • 流泪
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版权声明 | 手机访问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 我要投稿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主办 滁州日报社承办
Copyright?2009-2010 Chuzho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滁州日报社 版权所有
皖网宣备3412015001号 皖ICP备11004325号-1 热线电话:0550-3022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