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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公路部门追讨路损赔偿 获得法院支持

本网讯车辆因故损坏公路及附属设施,但车主及保险公司却拒付路损赔偿,近日,定远公路分局将此案诉至定远县人民法院,首次通过法律手段追讨路损赔偿费,获得法院的支持。

据悉,今年4月22日,一辆江苏籍货车和一辆山东籍货车在省道101线44K+500M处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公路及附属设施损坏。经定远县价格中心鉴定,此起事故共造成公路及附属设施损失6125元。但三个月过去了,车主及投保公司一直拖延不予赔付路损赔偿费。为了维护路产路权和公路合法权益,定远公路分局将此案诉至定远县人民法院,7月18日定远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支持了定远公路分局对车主及投保公司提出赔付路损赔偿费的诉求,该案择日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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