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船员生意”,三农妇“获利”80万
今年1月份,明光市石坝镇村民陈某某,向妹妹陈某珍透露了一条“致富捷径”。他说,自己有门路和别人合伙投资“出国船员生意”,回报迅速且丰厚。兄妹俩感情较好,陈某珍毫不怀疑哥哥的能力,便筹措了几万元钱,交给陈某某投资。没想到时间不长,陈某某很快将一笔丰厚的回报寄过来,使得陈某珍对这份“投资”更加信任。
陈某珍有“发财门路”的消息不胫而走,其邻居李某芳、孙某云看着眼馋,主动要求投资。于是,她们三人各自东拼西凑,直到8月份,共投资280万元。陈某某“言而有信”,陆陆续续返还“高额回报”总计约80万元。
警方迅速介入,查清全是骗局
然而,8月份的一天,陈某某却称所投资的“船舶公司”携款走人,陈某珍三人的钱款可能无法全额退回。得到这一消息,陈某珍、李某芳、孙某云大惊失色,赶紧向涧溪责任区刑警中队报案。
因案数额巨大,涧溪责任区中队立即将案情上报。明光市公安局副局长葛劲平高度重视,指示刑侦大队集中优势警力尽快侦破此案。大队长孙浩、教导员华荣领命,带领民警辗转山东威海、上海、滁州等地,通过大量调查取证,基本查明陈某某冒充公司业务员,诈骗巨额财产的犯罪事实。
10月16日,陈某某被蚌埠铁路公安处滁州北站派出所民警抓获,并移交至明光市公安局。
伪造公司印章,骗钱赌博挥霍
面对铁证,陈某某不得不交代诈骗犯罪事实。今年1月份以来,他以“合伙投资船员出国生意”为幌子,并伪造“山东威海船舶有限公司”、“上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印章,先后数次骗取其妹妹陈某珍,以及她的邻居李某芳、孙某云的巨额“投资”,总计约280多万元。
为骗取信任,陈某某从他所骗280多万元里,拿出80多万元作为“高额回报”,返还给其妹妹等人。正因为“回报”丰厚且及时,陈某珍三人才信以为真且越陷越深。另据了解,陈某珍三人都是农村妇女,家中并无许多积蓄,所“投资”的巨额钱款,多为四处筹借而来。不包括所得“回报”,陈某珍、李某芳、孙某云三人,分别被骗约90万、90万、25万。
截至警方破案时,陈某某所诈骗约200万元,几乎全部用于赌博和挥霍。目前,陈某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明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