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招录聘用制书记员10名。
一、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司法工作,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
2、年龄条件:18至30周岁;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无色弱;
4、学历条件: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掌握计算机的基础知识,会熟练操作计算机。
法律专业、在滁州市有稳定住所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人数:十名(男女不限)。
三、考 试(时间待定)
测试分为:业务技能考核和面试(各100分)。
1、技能考核:计算机汉字录入。
2、综合测试:检测参考人员综合知识和应变能力等方面。
技能考核、综合测试分别按6:4计入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体检及政审
体检和政审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统一组织。
五、待 遇
招录人员均为聘用制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合同签订两年);工资待遇按我院规定执行。
六、报 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报考者持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前三项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在2015年4 月13日至4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周六、周日休息)到中院政治部报名。
联 系 人:张梓燕 章丽娟
联系电话:3213584 3213583
二○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