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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全椒:男子义务帮工受伤获赔

本网讯帮助工友时意外受伤,究竟该如何担责。近日,全椒县人民法院对此给出了答案。

2013年3月27日下午,全椒县的汪某在卸土时,所驾农用车被陷,周某等三名工友前去帮忙。不料周某的左手不慎被车厢板夹住受伤,经鉴定,伤残等级为九级。因与汪某协商赔偿未果,周某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结合本案实际情况,法院酌定周某对自己的损失承担20%的责任;汪某对周某的损失承担80%的责任。

家不知所踪,不想竟骑上高速公路。男子告诉父亲,他是尾随一辆货车跟上去的。(周元军记者包增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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