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刻同志任中共琅琊区委副书记;
牛 恒同志任中共琅琊区委常委;
汪松涛同志任中共琅琊区委委员、常委。
井斌同志挂职任区纪委常委(期限一年);
薛模广同志任区纪委案件检查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玉梅同志任区法院副科级审判员。
陆梅芳同志任区妇联党组成员,当选为区妇联副主席,免去其区金融办副主任职务。
时 刻同志任中共琅琊区委副书记;
牛 恒同志任中共琅琊区委常委;
汪松涛同志任中共琅琊区委委员、常委。
井斌同志挂职任区纪委常委(期限一年);
薛模广同志任区纪委案件检查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玉梅同志任区法院副科级审判员。
陆梅芳同志任区妇联党组成员,当选为区妇联副主席,免去其区金融办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