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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机动车未收回牌证和注销最高准驾车型的公告

报废机动车未收回牌证公告

2015年  第4期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124号令)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下列机动车已报废但未收回牌证,现公告其机动车牌证作废。

机动车未收回牌证公告作废2015.4.xls

 

部分机动车驾驶证注销最高准驾车型的公告

2015年 第4期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123号令)第六十八条的有关规定,下列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办理降级换证业务或取消驾驶资格,现拟在支队外网公告该批机动车驾驶证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或取消驾驶资格。

注销最高准驾车型公告2015.4.xls

 

报废机动车未收回牌证公告

2015年  第3期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124号令)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下列机动车已报废但未收回牌证,现公告其机动车牌证作废。

机动车未收回牌证公告作废.xls

 

部分机动车驾驶证注销最高准驾车型的公告

2015年 第3期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123号令)第六十八条的有关规定,下列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办理降级换证业务或取消驾驶资格,现拟在支队外网公告该批机动车驾驶证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或取消驾驶资格。

注销最高准驾车型公告.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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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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