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冒牌酒水假乱真,违法侵权后果重
2014年4月,全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张勇销售的古井贡牌年份原浆酒,涉嫌侵犯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经查,当事人于2014年4月以每箱350元的价格从王姓商贩处,购买标注为“古井贡牌”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年份原浆酒10箱,并以每箱48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非法经营额4800元。经鉴定,上述“商品”属假冒商品。全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当事人没收侵权的“古井贡牌”年份原浆酒10箱、罚款14000元处罚。
▶电缆未经复检,违法出售领处罚
2014年4月,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明光市聚源电力公司销售的电力电缆进行抽检,发现部分商品为不合格产品。
经查,当事人2014年2月从江苏恒峰线缆公司购进210米上述电力电缆,购价为113.800元/米,售价为122.904元/米。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没有提出复检要求,至案发,当事人将购进的210米上述电力电缆全部销售,违法所得1911.84元,案值25809.84元。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1911.84元、罚款12904.92元处罚。
▶生产假冒伪劣,投机取巧被严惩
2014年6月,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场抽检中,发现当事人卞泽刚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三棵树腻子粉、白水泥、901胶水等违法行为。
经查,2013年10月份,当事人以每年3万元的租金租用厂房500平方米,生产仿冒品牌腻子粉594包、新型高档涂料60包、环保浓缩901胶32桶,并已将部分产品销售,共计销售货款为1452元。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规,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销毁侵权商品外包装标识,没收三棵树腻子粉、白水泥、901胶水等六种未销售产品及空塑编袋、空桶,罚款人民币6000元的处罚。
▶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
2014年6月,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葛士冯涉嫌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
经查,当事人未经上海仪表(集团)公司许可,于2014年6月擅自接受该公司业务员田正东带来的8张标注有该企业名称的合格证,约定为田正东加工8支温度变送器,并将8张标注有该企业名称的合格证,使用在自已加工的一体化温度变送器上,每支成品使用此合格证一张,准备以每支1250元的价格,于当月16日待田正东来提货时结清货款,货值金额为10000元。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没收冒用企业名称的8支一体化温度变送器、罚款9000元处罚。
▶山寨奶粉傍名牌,企图蒙混过关
2014年6月,定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消费者投诉,对当事人张永梅销售的“Gyweth新一代”牌奶粉质量进行检查。经鉴定,上述奶粉与知名商品“Wyeth惠氏”牌奶粉标识,只有一字之差,其名称、包装、装潢极为相似,系仿冒产品。定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退回消费者所购四听“Gyweth新一代”牌婴幼儿奶粉款384元,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450元;并给予没收全部仿冒奶粉、罚款1500元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