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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受伤 消费者维权获赔

滁州网讯 近日,明光市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吃饭受伤引发的纠纷,明光市某饭店赔偿消费者打的费、住宿费、误工费共700多元。

不久前,消费者贺某来到协会投诉,称其在饭店吃饭时,由于米饭里面有玻璃渣子,造成口腔内划伤,出血,因此要求该饭店进行赔偿。经调查,贺某所说情况基本属实。于是工作人员和饭店老板进行联系,沟通赔偿一事。

日前,经过二次调解,消协工作人员通过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令该饭店老板终于同意赔偿消费者打的费、误工费等共7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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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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