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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销售假香烟,4人被法办
2014年3月20日,滁州市、明光市两级公安、烟草部门联合,破获一起通过快递的形式购销假冒卷烟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等4人,查获假冒中华硬盒、玉溪软盒等卷烟195条、银行卡6张、中通快递单8张。经查明,张某某等4人合计非法经营数额221976元。
明光市人民法院认为:张某某等4人违反了国家规定,未经烟草专卖部门许可,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触犯刑律,构成非法经营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项等规定,分别判处张某某等4人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20万元。法官提醒,作为卷烟经营者应合法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从而保障消费者购买到正规渠道的真品卷烟。
上门兜售假烟,上线下线一锅端
2014年4月,滁州全椒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市场走访过程中,了解到有一名陌生女子通过上门推销的形式在全椒县销售假冒卷烟,滁州市烟草、公安迅速成立专案组。经过几个月的调查,在掌握涉案人员违法确凿证据后,专案组在全椒县及江苏省昆山市实施抓捕行动,将涉案人耿某某及其上线赖某捕获,当场查获各类高档假冒卷烟198.8条,价值9.45万元,往来资金达到30余万元。
经调查,赖某从福建上线张某某处购进假冒卷烟后,分销给耿某某以及内蒙、安徽宿州、蚌埠等地区的销售下线。
截至目前,该案已刑事拘留3人,逮捕1人。烟草部门提醒,假冒伪劣卷烟危害性极大,不仅给国家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严重危害到广大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因此提醒消费者要提高警惕,增强维权意识,发现假烟应及时向烟草部门举报。

